淄建发200968
关于转发省建设厅《关于开展建设监理
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的通知
 
各监理企业:
现将省建设厅《关于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鲁建建字[2009]19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各企业按文件要求认真自查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行落实整改、复查,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建委工程科。
二、市建委将于71号至710号对监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(每个企业抽查的在监项目不少于3个),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跟踪整改,情节严重者按法律、法规规定进行处罚。
三、省建设厅将于7月下旬进行专项抽查,各企业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迎接本次检查。
请各单位务必于71号前,将自查情况、《监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2)和《二〇〇九年在监工程一览表》(附件3)形成文字材料,以电子文档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市建委工程科。
联系人:孟凡晓        电话:2302552
电子信箱:jwgck126.com
附件:
1、《关于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鲁建建字[2009]19号)  
2、监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
 3、在监工程一览表
 〇〇九年六月十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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